各科準備要領   中會 . 成管會 . 高會 . 稅務法規 . 商法
 稅務法規準備要領
題型解析 
申論式與測驗式混合試題(測驗題及申論題各占50分) 測驗題佔一半分數,只要測驗題能獲致高分,則跨越及格分數60分,當可輕易過關。
 
  準備要領 
稅務法規之架構系由八大重點所構成,亦即課稅主體、課稅客體、減免範圍、稅率結構、稽徵程序、罰則、行政救濟、稽徵程序與減免範圍為出題者之最愛,而主體雖出現不多,惟其規定僅有少數條文,故係投資報酬率最高者,考生絕不可忽略,此外,行政救濟僅規範於稅捐稽徵法第35、38條,此二條文幾乎每次考試均會出現,考生亦應熟記。
 
  法規修訂 
稅務法規之修正,因配合經濟發展之需要及國家政策之推行而十分頻繁,所修正之法規常為命題之重點。
● 近年來修正法規:
1. 土地稅法(96.7.11)
2. 所得稅法(97.12.26;98.1.21;98.4.22;98.5.27)
3.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98.6.17)
4. 稅捐稽徵法(98.1.21;98.5.13;98.5.27)
5.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97.2.21)
6. 小規模營業稅起徵點(95.12.22)
7. 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95.12.21)
8.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98.1.16)
● 新訂法規:
1. 營業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98.1.16);
2.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95.6.5);
3.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標準(98.9.14);
4. 遺產與贈與稅法施行細則(98.9.17)。
另綜合所得稅及遺產及贈與稅涉及稅額計算及各項數據如免稅額、扣除額、退職所得,公是行所得內之財產交易所得等,98年亦均有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