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0年度報名.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100.9.6~100.9.15
考試日期:100.11.13 (日)
二、考試範圍題型:
以會計憑證、帳簿組織、合夥及公司會計、資產及負債評價等為範圍。
考試科目:學科、術科
及格方式:以60分為及格,及格者取得會計技術士資格
1.學科:本檢定規範乙級所需相關會計事務之基本知識及技能為範圍。
2.術科:
(1)編製複式傳票
(2)記帳實作(分錄、過帳、試算、調整、結帳等)
(3)編表實作(結帳工作底稿、財務報表及其附表、調節表等)。
(一) 各單元(工作項目)之命題,宜適度分佈,題意清晰,答案應具體。
(二) 選擇題80題(四選一,每題1.25分,答錯不倒扣), 測試時間100分鐘,採電腦閱卷。
(三) 命題時,作答需用之帳簿、表單(如傳票、日記簿、分類帳、試算表、財務報表等)
一律事先繪製於答案紙上(可適度縮小、簡化),並一次發給全部試題、試卷(不分段分題測驗)。
(四) 各大題各為獨立命題,不相連貫,命題方式如下:
(1)編製複式傳票(三分法或四分法)約五個交易。
(2)若干筆交易記入特種日記簿(未設專欄)並過帳。
(3)若干筆交易記入專欄式特種日記簿,並過帳(含明細帳)。
(4)編製報表(如合夥分次還本之資本清算表、存貨明細表、
公司盈餘分配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銀行往來調節表、現金流量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