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108.6.20)日院會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包括調整部分科目免試申請資格、及格標準與應試科目成績保留事項等,相關修正自今年會計師考試適用。 修正重點如下:
公告一:
公告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應試專業科目「中級會計學」科目命題大綱
公告二:
公告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應試專業科目「高等會計學」、「審計學」等2科目命題大綱及備註文字
考選部公告 中級會計學 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告 審計學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告 高等會計學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告 稅務法規 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告 公司法、證交法與商會法 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告 成本會計與管理會計 命題大綱
歡迎加入 LINE好友 一對一洽詢上課方式
※更多課程 歡迎來班或加入好友預約試聽
目前考試院對會計考試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採逐號認可制,而民國107年起(2018年),有兩號公報開始適用,其一為以IFRS9取代原先金融工具會計處理(IAS39),其二為以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原先IAS18(收入認列)、IAS11(建造合約)及IFRIC13(客戶忠誠計畫)。這兩號重要公報的適用,重大改變了財務報表的認列與表達。
茲將重大之變革簡易說明如下:
承租人 |
與原IAS17之規定幾乎完全不同
|
出租人 | 大致維持原IAS17之規範,惟在出租人履約成本上亦採不同之作法,致使租金計算方式一開始即與IAS17不同。 |
租約修改 | 與原IAS17之規定完全不同,分是否具經濟實質改變來判斷,且對折現率之採用亦有不同之規定。 |
轉租 | 全新之規定,原IAS17無此規範,讓租賃處理更完整。 |
售後租回 | 與原IAS17之規定完全不同,引進IFRS15客戶之合約收入,大幅改變售後租回之會計處理。 |
金融資產之分類不同 | 企業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可將其不可撤銷地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不再以三條件判斷。 |
金融資產之分類與 衡量方法不同 | 企業應以下述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重分類規定不同 | 企業於且僅於改變其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應依IFRS9之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此種變動預期極不頻繁。此種變動係由企業之高階管理階層基於外部或內部變動之結果而決定,且必須對企業之營運具重大性並可對外部人士展示。 |
減損模式 | 修正採三階段之評估方式以評估金融資產之預期損失,且以預期模式取代已發生模式。 |
減損後之利息收入認列 | 攤銷後成本金融資產原則上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價值以計算利息收入。例外狀況係配合減損採預期損失法下之情形。 |
認列模式 | 企業應認列收入以描述移轉已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金額係反映企業交換該等商品或勞務所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運用該核心原則時,企業應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08年度不論是研究所或國家考試,IFRS 9、IFRS 15及IFRS 16都將是重要考點,
惟多數人過去所學版本已不適用,而坊間參考書籍目前版本不一,且公報原文艱澀難懂,自學不易,
因此,透過志聖中會老師整合觀念,快速了解新公報趨勢,可達事半功倍之效。
短期性之投資,包括下列會計項目,其有提供債務作質、質押或存出保證金等情事者,應予揭露。
持有之負債;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之債,即使該負債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財務報表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商業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下列會計項目:
非流動負債,指不能歸屬於流動負債之各類負債,包括下列會計項目:
長期性之投資,包括下列會計項目:
其他權益,指其他造成權益增加或減少之項目,包括下列會計項目: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指本期變動之其他權益,例如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損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未實現重估增值等。
107年起開始採用IFRS9(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取代IAS39,也開始採用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取代IAS11與 IAS18,尤其是IFRS9的實施對高等會計學的影響最大,改變如下:
結論:
IFRS9、IFRS15與過去的做法差異非常大,準備會計師中級會計學與高等會計學考試的考生,必須重新學習這些新的做法,這也是將來所有有關國家考試的重點。
(原就讀:成大會計系考取台大會研)
(原就讀:中正會資考取台大會研)
(原就讀:中科大會計系)
(原就讀:高科大會計系)
(原就讀:中正會資系)
(原就讀:高師大事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