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1 | 查核人員進行風險評估程序時,較不會執行那些查核程序?《TWSA 315 §14》- 驗證客戶授信控制之有效性
- 查詢受查者管理階層有關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施行狀況
- 計算受查者之存貨周轉率並與同業進行比較
- 檢查受查者當期簽訂之重大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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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 | 關於查核人員於查核規劃中所訂定之整體查核策略與查核計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TWSA 300 §24》- 整體查核策略包括查核資源之管理與風險評估程序之規劃
- 查核計畫中對擬執行查核程序之規劃,應於整個查核過程中持續進行
- 整體查核策略包括著重證實程序之證實方式或兼採控制測試及證實程序之併用方式
- 查核計畫中應規劃是否指派具備適當經驗之團隊成員負責高風險項目,或由專家參與較複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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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3 | 有關查核人員就查核財務報表時所辨認之內部控制缺失進行溝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TWSA 265 §12》- 查核人員不得與管理階層溝通其業已或擬與治理單位溝通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查核人員不得出具敘明其於查核過程中未辨認出內部控制其他缺失之書面溝通
- 查核人員與治理單位溝通內部控制顯著缺失時,得以口頭為之
- 查核人員應與治理單位溝通查核時所辨認內部控制之顯著缺失,並對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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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4 | 依審計準則 600 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之規定,如集團查核團隊擬於查核報告中提及組成個體查核人員之查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TWSA 600 附錄四情況五》- 如組成個體與集團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不同,則不得提及組成個體查核人員之查核
- 組成個體查核人員所採用審計準則不同,即使增加額外查核程序以符合我國審計準則及適用法令,仍不得提及組成個體查核人員之查核
- 集團查核團隊取得組成個體查核人員對集團所設計標準財務資訊所出具僅供編製合併報表之限制用途查核報告,即可於查核報告中提及組成個體查核人員之查核
- 組成個體與集團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不同時,集團主辦會計師應於集團查核報告中敘明集團查核團隊負有評估財務報導架構轉換調整適當性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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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5 | 查核人員對受查者的內部控制制度中的那個組成要素的瞭解,較可能影響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辨認及評估?
《TWSA 315 §150》- 控制環境
- 受查者之風險評估流程
- 資訊系統及溝通
- 受查者監督內部控制制度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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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6 | 會計師為受查之上市櫃公司之客戶提供下列何種服務不影響其獨立性?- 為客戶設計財報系統
- 為客戶舉辦之路跑活動認證競賽結果
- 為客戶保管薪資發放帳戶之金錢
- 為客戶從事記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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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7 | 有關職業道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是由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制定及發布的
- 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是由美國會計師公會(AICPA)制定及發布的
- 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是由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制定及發布的
- 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是由國際審計與確信準則委員會(IAASB)制定及發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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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8 | 查核人員以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某一百分比作為計算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之起點,下列敘述何者不適當?
- 查核人員受託查核某年度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查核,於決定重大性時,應以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推算為 12 個月的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計算重大性,以與年度財務報表查核時採用12 個月的財務資訊計算重大性一致
- 查核人員於查核過程中發現實際財務績效與原用以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之預期財務績效存有重大差異,應修正該重大性
- 受查者當年度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較以往年度大幅減少,趨近於損益兩平,查核人員可以採用過去 3 年之平均數計算重大性
- 受查者當年度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1,000,000,其中包括火災損失$500,000,查核人員考量火災損失是當年度之異常項目,為常態化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以$1,500,000 計算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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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9 | 查核人員因應管理階層踰越控制所導致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下列那一項通常不屬於查核人員應設計並執行之查核程序?
《TWSA240 §31+§32》- 測試普通日記簿分錄及編製財務報表所作其他調整之適當性
- 向受查者主管機關查詢,以確認其是否知悉已發生、疑似或傳聞之舞弊
- 複核可能導致重大不實表達之會計估計
- 瞭解不尋常或非正常營運之重大交易,其交易動機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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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0 | 有關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因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TWSA 330 §14》- 查核人員已於期中取得有關控制執行有效性之查核證據,若該等控制於該期間後未發生改變,查核人員對期中查核後剩餘期間受查者所執行之控制,無須取得額外之查核證據
- 查核人員對經其判斷為顯著風險之相關控制,如計劃予以信賴時,應於當期測試該等控制
- 查核人員如計劃採用以往查核所取得對特定控制執行有效之查核證據時,應取得該等控制於以往查核後未發生改變影響查核證據持續攸關性之證據,如未發生改變,查核人員仍應至少每 2 年測試該等控制一次
- 對財務報表某一個別項目聲明執行證實程序時未偵出不實表達,可作為與該聲明相關之控制係有效執行之查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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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11 | 下列何者為財務報表查核中管理階層應負之責任? ①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 ②評估企業繼續經營能力與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是否適當 ③使查核人員得以接觸管理階層所知悉與財務報表編製攸關之所有資訊 ④使查核人員得以基於查核目的而向管理階層要求額外資訊
《TWSA 210 §4+TWSA 570 §3》- 僅②③④
- 僅①②③
- 僅①②④
-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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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2 | 查核人員於執行風險評估之查核程序時,下列何者之順序較為適當? ①評估固有風險及控制風險 ②訂定可接受之查核風險 ③訂定可接受之偵查風險 ④決定查核之時間、性質及範圍
>- ①②③④
- ②①③④
- ①③②④
- ④③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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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3 | 有關查核財務報表時對法令遵循之查核,下列那一項查核人員的做法是錯誤的?
《TWSA 250 §6》- 對財務報表之重大金額及揭露具直接影響之法令,查核人員應就該等法令之遵循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 對財務報表之金額及揭露不具直接影響之其他法令,查核人員對此類法令之遵循應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 會計師如辨認出未遵循或疑似未遵循法令事項,應確定法令或相關職業道德規範是否規定須向適當之權責機關報告
- 查核人員應要求管理階層(如適當時,亦包括治理單位),就其已告知查核人員編製財務報表時須考量之所有已知未遵循或疑似未遵循法令事項,提供書面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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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4 | 查核人員於決定是否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以協助其對特定事項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時,以下何者並非所考量之因素?
《TWSA 620 §13+§14》- 可否於查核報告中提及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
- 該事項之性質及重要性,包括其複雜程度
- 該事項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 可否取得替代查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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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5 | 有關期後事項之查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TWSA 560 §19》- 查核人員於查核報告日後,並無對財務報表執行任何查核程序之義務
- 會計師查核報告日不得晚於財務報表核准日
- 查核人員應閱讀財務報表結束日後至查核報告日之期間所召開之董事會議事錄,若該等紀錄尚未完成,則應查詢會議中討論之事項
- 查核人員於財務報表發布後獲悉某事實,而該事實若於查核報告日即獲悉,可能導致會計師修改查核報告時,查核人員應就該事項與管理階層討論,及決定財務報表是否須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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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6 | 為測試控制而使用統計抽樣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ol>其他因素不變的情形下,會計師若將過度信賴風險訂得越高,則所需的樣本量越小變量抽樣法適合測試控制時使用選樣時可採用隨意選樣(haphazard sample selection)法所需之樣本量與母體量呈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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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7 | 查核人員於參與受查者存貨盤點時所執行之查核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TWSA 501 §14+§19》- 查核人員通常會檢查存貨以確認其存在並評估存貨狀況
- 自盤點紀錄選取項目追查到實體存貨,作為存貨紀錄完整性之驗證程序
- 觀察管理階層指示之遵循情形及記錄與控制存貨盤點結果程序之執行情形
- 取得管理階層盤點程序可靠性之查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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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18 | 查核人員於完成審計工作階段所執行之查核程序,通常包括下列何者? ①查找未入帳之負債 ②執行控制測試 ③向律師函證 ④複核董事會會議紀錄 ⑤風險評估分析性程序
- 僅①②⑤
- 僅③④⑤
- 僅①②④
- 僅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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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9 | 依據審計準則 501 號「查核證據—對存貨、訴訟與索賠及營運部門資訊之特別考量」,查核人員為辨認可能產生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訴訟與索賠,應設計並執行下列何項查核程序? ①查詢管理階層及受查者之其他人員 ②複核治理單位之會議紀錄及受查者與其外部法律顧問之往來文件 ③複核法律費用科目 ④與受查者之外部法律顧問直接溝通
《TWSA 501 §8》- 僅①②
- 僅①②③
- 僅③④
-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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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20 | 查核人員應設計與執行查核程序以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以利作成合理之結論,並據以表示查核意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若查核程序之目的係測試應付帳款是否低估,則測試帳載應付帳款係攸關之查核程序
- 股票或債券即可視為金融工具存在之證明文件,惟檢查此等文件未必可提供有關所有權及價值之查核證據
- 檢查期後應收款項收現之文件,可能提供與存在及評價有關之查核證據,但未必能提供與截止有關之查核證據
- 雖然例外情況可能存在,查核人員觀察控制之執行情形所取得之查核證據,較查詢有關控制之執行情形取得之查核證據更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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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1 | 下列何者為查核人員較可能指派予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 ①維持對外部函證之控制並評估外部函證程序之結果 ②協助取得必要資訊供查核人員調查外部函證回函不符之原因 ③當應收帳款之評價被評估為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較高之領域時,驗證帳齡之正確性 ④當應收帳款之評價被評估為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較高之領域時,依帳齡評估所提列備抵損失之適當性
《TWSA 610 §25》- 僅②
- 僅②③
- 僅①④
-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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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2 | 有關上市櫃公司查核報告中關鍵查核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TWSA 701 §8》- 會計師如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查核報告不得包括關鍵查核事項
- 會計師如決定未有須溝通之關鍵查核事項,查核報告仍須包括關鍵查核事項段
- 導致表示修正式意見之事項,本質上即為關鍵查核事項,但不應於查核報告中關鍵查核事項段溝通該事項
- 存有顯著風險之領域即為查核人員所高度關注之關鍵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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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3 | 會計師因發現甲公司(為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存有重大不實表達而決定出具保留意見,相對於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之那些段的內容(不包括各段的標題)須做修改?
《TWSA 705 §16+§20+情況一》- 查核意見段、查核意見段之基礎段
- 查核意見段、查核意見段之基礎段、關鍵查核事項段
- 查核意見段之基礎段、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 查核意見段之基礎段、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強調事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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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4 | 甲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期間結束日為 12 月 31 日,會計師於 X2 年 2 月 28 日完成 X1 年度財務報表查核之外勤工作,甲公司董事會在 X2 年 3 月 1 日核准該公司 X1 年度之財務報告,會計師於 X2 年 3 月 2 日出具查核報告,甲公司於 X2 年 3 月 5 日將查核報告及經查核之財務報告提供予第三者。根據以上資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TWSA 560 §4》
- 期後事項僅限於 X1 年 12 月 31 日後到 X2 年 3 月 5 日間發生之事項
- 查核報告日應為 X1 年 2 月 28 日
- 查核人員應要求管理階層針對期後事項均已調整或揭露,出具書面聲明,書面聲明之日期可以訂為 X2 年 3 月 5 日
- 若會計師在 X2 年 4 月 1 日知悉甲公司之顧客已於 X2 年 1 月底倒閉,致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甲公司同意修改 X1 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於 X2 年 4 月 10 日完成必要之查核程序,並出具更新之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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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5 | 根據我國確信準則 3000 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TWSA §》- 執業人員執行確信案件後,必須出具書面的確信報告
- 協議程序並非確信準則 3000 號規範的範圍
- 確信案件依確信程度可分為合理確信與有限確信案件
- 執業人員不得從事依適用基準衡量或評估標的,且以產出之標的資訊做為確信報告之一部分(或隨附於確信報告)之直接案件類型的確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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