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普考衛生技術

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申論題

擬答
題型解析: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詳細敘述
  1. 成立食品安全管制小組
    1. 由食品業者之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及品保、生產、衛生管理人員或其他幹部人員組成,至少三人,其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為必要之成員。
    2. 前述成員中,至少一人應為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之專門職業人員,並負責規劃及管理本系統執行之文件及紀錄。且應曾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訓練機關(構)(以下簡稱訓練機關(構))辦理之相關課程至少三十小時,並領有合格證明書;從業期間,應持續接受訓練機關(構)或其他機關(構)辦理與本系統有關之課程,每三年累計至少十二小時。
    3. 管制小組主要工作:
      1. 收集相關資訊,並完成潛在危害分析
      2. 完成HACCP書面計畫
      3. 定期檢查修正HACCP計畫之合理性
      4. HACCP計畫實施結果的確認與評估、與外部檢查結果相互比對
  2. 執行危害分析:詳列製程中可能發生之危害及可使用之預防方法。
  3. 常見危害分析種類包含:天然毒素危害、微生物污染危害、化學性污染危害、殺蟲劑危害、藥物殘留危害、動物疾病危害、分解或劣變物質危害、寄生蟲危害、食品添加物危害、物理系危害、其他食品安全危害。
  4. 決定重要管制點:重要管制係指一個點,步驟或程式,若施予控制,則可預防,去除,或減低食品之危害至可接受程度
    1. 瞭解整體製備過程:製作加工流程圖
    2. 實際觀察製備加工流程:找出可能交叉污染的原因
    3. 評估危害發生之可能性與嚴重性
    4. 預防危害之措施:溫度控制、加熱時間控制、消毒
  5. 建立管制界限:確保重要管制點符合標準
  6. 研訂及執行監測計畫:有計畫之監控管制點是否符合管制界限,並做成控制紀錄備查確認
  7. 研訂及執行矯正措施:監控過程發現不符合管制界限時,應實施改正措施使重要管制點回復控制之下
  8. 確認本系統執行之有效性:建立確認步驟以證實HACCP系統有效而可行
  9. 建立本系統執行之文件及紀錄。
擬答
《題型解析》:食品中毒的定義、類型可分成三大類
《命中特區》:命中100%; 詳見志聖11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考前重點p6-7
  1. 食品中毒是指人體經由食物而攝取到之致病源,如:具有感染能力的物質或毒素
  2. 根據衛生福利部定義:
    1.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2. 如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
    3. 如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4. 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3. 食品中毒的類型可分成三大類
    1. 生物性:微生物汙染、寄生蟲、動植物來源的天然毒素
    2. 物理性:金屬、玻璃碎片
    3. 化學性: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重金屬
擬答
題型解析:風險評估定義、四步驟
  1. 風險評估乃描述人類暴露於環境危害,而發生對健康有潛在危害效應的情況。
    風險評估應包含:從流行病學、臨床、毒理學及環境研究之結果來描述潛在危害對健康影響,並從結果外推來預測及估計在某種暴露下人體危害健康的種類及程度,判斷暴露在不同強度及時間的人群數目及特性,以及歸納總結出公共衛生問題的存在與整體程度。常見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物質:農藥殘留、重金屬及食品添加物
  2. 風險評估四步驟:危害辨識、劑量反應關係、暴露評估及風險特性描述
危害辨識
  1. 風險評估的第一步,又稱為「定義風險」或「危害評估」
  2. 從流行病學、人體試驗、動物實驗或其他文獻找尋資料,以了解某物質的特性及在特定的暴露情況下,其對於人體健康危害的程度
劑量反應關係
  1. 又稱為「評估劑量反應」或「劑量效應評估」
  2. 利用各種評估方式,找出某物質劑量與人體不良健康狀況發生率之間關係,在這步驟重點是要找出一個最大不產生健康危害的上限值 (threshold)。如評估無毒害作用劑量值、最低毒害作用劑量值及每日容許攝取量
暴露評估
  1. 評估某物質經由不同途徑(呼吸、食入及皮膚接觸)進入人體的劑量,並找出暴露於某物質的高風險族群,評估該特定族群暴露程度、暴露時間及暴露量
  2. 例如:用國人對各種食物的攝取量,以評估人體對特定農藥暴露量
風險特性描述 風險評估的最後步驟,用淺顯易懂的文字,描述針對某一族群在所假定的暴露情況下持續一段時間,所產生的特定健康危害之風險有多大
擬答
《題型解析》: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表」,應檢附的安全性試驗資料
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表」,業者如果有增列或修正申請食品添加物使用標準之需求,應檢附的安全性試驗資料包含:
  1. 28天毒性試驗
  2. 90天毒性試驗
  3. 1年以上慢性毒性試驗
  4. 生殖毒性試驗
  5. 致畸試驗
  6. 致癌性試驗
  7. 基因毒性試驗
  8. 代謝與藥物動力學研究
  9. 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之綜合性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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