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性 |
- 革蘭氏陽性 (G(+)) 桿菌。
- 菌體周邊有鞭毛,具運動性。
- 厭氧菌,在缺氧狀態下易培養且產生毒素。
- 可以產生芽孢。
- 適合生長的pH值為4.6~9.0。
- 適合生長的溫度為25~42°C。
- 易被硝酸鹽/亞硝酸鹽抑制。
- 產生的毒素分為A、B、C、D、E、F及G七型,台灣於99、100及102年度曾出現A型肉毒桿菌毒素食品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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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蘭氏陽性 (G(+)) 桿菌。
- 具有鞭毛。
- 兼性厭氧菌。
- 不會形成芽胞。
- 可生長的溫度範圍在3~45°C之間,最適合溫度為30~37°C,特別是在冷藏溫度4~10°C仍可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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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污染食品 |
食因型(傳統型)肉毒桿菌中毒:攝食污染肉毒桿菌毒素之食品而引起。
- 食品加工過程中,混入菌體或芽胞,未依規定冷儲食品且殺菌條件不足。如家庭自製醃製蔬果、魚、肉類、香腸、水產品等
- 在低酸厭氧狀態有利該菌生長的條件下,放置足夠的時間。通常以pH>4.6的低酸性罐頭(含鐵罐、玻璃罐)食品、香腸、火腿、燻魚等肉類加工品及真空包裝豆干製品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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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受感染之食品包括生菜沙拉、即食食品、加工肉類製品、熱狗、乳酪、奶油、沙拉醬及未經適當殺菌的牛奶及冰淇淋等。 |
中毒類型、症狀 |
- 發病的早期症狀包括疲倦、眩暈、食慾不振、腹瀉、腹痛及嘔吐等胃腸炎症狀,但在數小時內會消失。
- 本菌的毒素主要侵犯末梢神經,症狀有視力模糊或複視、眼瞼下垂、瞳孔放大或無光反射、顏面神經麻痺、唾液分泌障礙、口乾、吞嚥困難及講話困難等。
- 接續發生由上半身到下半身的肌肉無力、神經性腸阻塞、呼吸困難等相關症狀,失去頭部控制、肌肉張力低下及全身性虛弱,病人通常意識清楚,但嚴重時會因呼吸障礙而死亡,死亡率高達30~60%。
- 若無併發性感染,無發燒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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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感染了李斯特菌症,每個人出現的症狀都可能會因為年齡、性別,和抵抗力強弱等等,而有所不同。
- 對於一些健康狀態良好的人,感染時可能無症狀發生,或只產生類似感冒發熱頭痛或腸胃不適的噁心嘔吐等症狀。
- 對於一些族群如老人、免疫不全 (AIDS) 及癌症病人、器官移植接受者為高危險群,可能產生之臨床症狀為肺炎、心內膜炎、急性腦膜炎、尿道炎,且易導致敗血症和腦炎,導致休克、昏迷,為具有潛在致死之疾病。
- 懷孕期間感染可能導致流產或死胎、早產或新出生嬰兒受感染。
- 未滿月之嬰兒感染症狀有皮膚出疹、皮下出血、食慾不振、黃疸、嘔吐、呼吸困難、休克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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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方法 |
- 食品製造業者應避免肉毒桿菌毒素的產生,故食品加工過程中應注意:
- 所用的食品原料應充分洗淨,除菌。
- 香腸、火腿類應注意硝酸鹽/亞硝酸鹽的添加量是否適量均勻。
- 充分殺菌。
- 真空包裝食品通常沒有經過高溫高壓殺菌,因此購買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建議需選購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具有衛部真字號真空包裝圖案之產品(如下圖),未具有真空包裝圖案之產品,需冷藏保存,並建議充分加熱後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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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個人及飲食衛生,避免進食高風險的食品及飲品。
- 加強洗手,進食前、如廁後保持個人衛生。
- 生吃的蔬菜、水果要徹底洗淨。
- 肉類務必煮熟,避免進食未經煮熟之生肉。
- 不要進食未經殺菌處理的牛奶及乳製品、以及來路不明的牛奶及乳製品。
- 避免進食存放在冰箱超過一天以上的即食食品。
- 徹底復熱經冷藏的食品。
- 生鮮和熟食所使用之容器、刀具及砧板應分開,勿混合使用,並且分開冷藏。
- 瓜果類生長或採收時可能和土壤接觸並受污染,且表皮較粗糙的水果易藏污納垢,應澈底刷洗乾淨後再行分切。
- 食品與食品處理器具之製造者應了解此病特性,工廠和設備設計應有利清洗和消毒以降低可能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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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方法 |
- 可向疾病管制署申請領取肉毒桿菌抗毒素(A、B與E型),依照指示立刻給予靜脈與肌肉注射;但注射之前,要先收集患者之血清以供檢驗用。
- 最重要的是要立刻給予呼吸支持以免呼吸衰竭而造成死亡。
- 若給予好的呼吸系統照護及抗毒素治療,死亡率可低於15%;然而病例復原緩慢,常需要數個月,極少數會拖數年。
- 創傷型肉毒桿菌中毒除給予抗毒素外,傷口處予以擴創及引流,並以抗生素治療。
- 嬰兒肉毒桿菌中毒要給予支持性之照顧,但不可注射抗毒素以免造成過敏之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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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抗生素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