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試介紹
- 科目介紹
- 教保員薪資表
- 教保員人力、工作內容
考試日期 |
約每年7月考試 ( 最新考試日程 go→) |
報名日期 |
約每年6月報名 |
報名方式 |
分區報名:採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及現場報名兩種(依各縣市簡章公告) |
應考資格 |
以台北市為例: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幼照法第 27條各款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 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
- 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位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 高中職學校畢業,於93年12月23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 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 具備100年6月29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7 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 符合報名資格一之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 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如附件1),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 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4年1月31日前,始符合於應考資格規定。
- 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證書影本,應考人應於1月31日前至報到學校繳驗。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註:各縣市應考資格略有不同,應考人須詳閱當年度各縣市教保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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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試考試題型
- 選擇題:【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與【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各 50 題。
- 單選題 4 選 1,採電腦閱卷。
- 任一科目零分者不予錄取。
二、初試科目介紹
科目 |
命題範圍及內涵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 幼兒生理動作、認知語言及社會情緒發展。
- 幼兒教保(含健康與安全、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 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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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 課程設計與教材教法(含班級經營)。
- 幼兒教保模式與應用。
- 幼兒園環境規劃(含時間、空間與學習情境)。
- 幼兒教保教學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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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試題型及口試科目
口試題型及口試科目
「幼兒園」教保員薪資
級別/學歷 |
助理教保員薪資 |
教保員薪資 |
專科 |
學士 |
碩士以上 |
第1級 |
28,155 |
32,155 |
34,155 |
36,155 |
第2級 |
28,655 |
33,155 |
35,155 |
37,155 |
第3級 |
29,155 |
34,155 |
36,155 |
38,155 |
第4級 |
29,655 |
35,155 |
37,155 |
39,155 |
第5級 |
30,155 |
36,155 |
38,155 |
40,155 |
第6級 |
30,655 |
37,155 |
39,155 |
41,155 |
第7級 |
31,155 |
38,155 |
40,155 |
42,155 |
第8級 |
31,655 |
39,155 |
41,155 |
43,155 |
第9級 |
32,155 |
40,155 |
42,155 |
44,155 |
第10級 |
32,655 |
41,155 |
43,155 |
45,155 |
第11級 |
33,155 |
42,155 |
44,155 |
46,155 |
第12級 |
33,655 |
43,155 |
45,155 |
47,155 |
第13級 |
34,155 |
44,155 |
46,155 |
48,155 |
第14級 |
34,655 |
45,155 |
47,155 |
49,155 |
第15級 |
35,155 |
46,155 |
48,155 |
50,155 |
註:教保員為高中職學歷者,依「助理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薪資基準支給。
「幼兒園」教保員人力配置
(依據幼照法規定:幼兒園組織與人員資格及權益第18條)
類型 |
人力配置比例 |
幼兒收托人數 |
教保人員 |
備註 |
2歲~未滿3歲 |
1:8 |
每班以16人為限 (不得混齡) |
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教師 |
助理教保員不得超過園內教保人員總人數1/3。 |
3歲~入國民小學前 |
1:15 |
每班以30人為限 |
5歲~入國民小學前每班至少置1位以上之幼兒園教師。 |
離島、山地及原住民族地區,放寬2歲~未滿3歲得與3歲以上幼兒混齡編。 |
每班以15人為限 |
「幼兒園」教保員工作內容
- 幼兒教學,包括品格發展、生活常規、體能活動、美勞、唱遊…等。
- 課程規劃、教案撰寫、教材準備、建立教學檔案、學生學習檔案…等。
- 照顧幼兒生活起居,保護幼兒在園內的安全。
- 與家長溝通幼兒學習狀況。
- 教室環境的管理與佈置。
- 規劃並舉辦親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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