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助劑:指在食品或食品原料之製造加工過程中,為達特定加工目的而使用,非作為食品原料或食品容器具之物質。該物質於最終產品中不產生功能,食品以其成品形式包裝之前應從食品中除去,其可能存在非有意,且無法避免之殘留。
- 食品添加物:指為食品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強化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必要目的,加入、接觸於食品 之單方或複方物質。複方食品添加物使用之添加物僅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組成,前述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皆應有中央主管機關之准用許可字號。
- 加工助劑不是食品原料,而是為特定食品加工目的而使用的物質。例如大豆沙拉油的製作,除了要讓黃豆脫皮、碎豆搓破油囊外,另需仰賴「己烷」協助萃取,讓黃豆溶出液態雜油和固態豆粕,「己烷」就是所謂的「加工助劑」,但過去己烷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被列為「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