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高考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申論題

擬答
命中特區:詳見志聖講義5A p.9~10
為防止疫情擴散,各國有權力訂定合理適當的措施,但必須遵守三大宗旨:⑴ 要根據科學;⑵ 要尊重人權;⑶ 在最低限度下執行有效防疫策略,勿過度干擾民眾日常運作。
  1. 基於此宗旨國際衛生條例協議其內容詳敘如下:
    根據科學原則,支持國家立法,進行收集、評估和記錄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以便確定風險級別和確保作出適當反應;以國家層級提供指引及專業人員教育訓練,監測各預警系統之間開展合作,並促進與實驗室監測系統和入境口岸聯繫,加強實驗室生物風險管理。
  2. 尊重人權原則下,國家實施國際衛生條例與其現有法律框架保持一致,向國際官方組織、健康專業人員和旅行者提供旅遊健康指引;並設立疫情指揮中心,在疫情期間持續與人群及國際間進行健康風險通報,建立信任、良性的溝通管道。
  3. 盡可能降低經濟、生活及貿易之干擾,也需制定入境口岸採取的衛生措施,同時提供多元支持措施,如防疫物資盤點、分配處理和管理。確保國家具備監督審查及評估能力,以利實施國際衛生條例的政策計劃。
擬答
命中特區:詳見志聖講義5A p.3~8、時事課程p.26~38
  1. 監測系統是指系統化、及時性蒐集特殊疾病、傷害或特殊狀況的發生數據,根據這些數據資料進行分析、解釋,而後提供給基層衛生單位,作為策畫、執行及評估政策方案之依據。目的在於有效早期覺察某疾病、狀況流行而預防民眾擴大盛行或致死、失能。依據我國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第三條分類如:傳染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驗室監視及預警系統、定點醫療機構監視及預警系統、學校監視及預警系統、醫院院內感染監視及預警系統、全民監視及預警系統、防疫物資監視及預警系統、人口密集機構監視及預警系統、症狀監視及預警系統、即時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其他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
  2. 我國因應COVID-19疫情,應用雲端系統進行數據儲存,如透過電信公司基地台之手機訊號監測,監測民眾移動及群聚熱點,發送細胞簡訊提醒,亦可從中偵測違反防疫規定之民眾,加以開罰;及應用數位資料庫間之串聯利用及身分標記,實施進入公共場所需進行「簡訊實聯制」、設置社交距離APP,紀錄並回溯比對民眾是否與確診者近距離之接觸史。上述科技防疫措施限縮個人隱私權,雖以頒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為法源依據,然而在這些措施也面臨社會質疑可否有效監控疫情、個資未經自主授權且欠缺適當救濟機制、易於高風險職業產生歧視之挑戰。透過WHO在2020年5月發布「新冠肺炎接觸者追蹤的數位鄰近追蹤科技倫理指引」包含落日條款、測試與評估、比例原則、最少資料原則、使用限制、志願參與、透明與可解釋性、隱私原則、保密性、資料保存限制、受感染者報告、接觸者通知、追蹤陽性個案、準確性、課責、獨立監督、公民社會與公眾參與,依據上述原則有助於我們在執行及評估科技防疫措施也保障個人權益,呼應國際衛生條例宗旨在最低限度下執行有效防疫策略。
擬答
命中特區:詳見志聖講義1A p.57~58
我國施政目標列舉如下:
  1. 健全福利服務體系,推動公共托育服務、強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社會安全網,整合、發展與深化各項服務模式。
  2. 建構完整長照服務制度及體系,推動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法規,整合長照機構及充實長照人力資源,普及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及失智照護資源。
  3. 優化保護服務輸送體系,發展以家庭為核心之多元服務方案,建立智慧化篩派案輔助系統,推動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協助其自立脫貧。
  4. 拓展全方位醫療照護體系,包含兒童醫療照護網絡、緊急醫療及重症照護網絡、遠距醫療照護提升可近性等相關策略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5. 完善國家疫苗接種政策,確保接種作業穩定推動,升級及建構高敏感度傳染病監測體系,優化新興傳染病防疫及醫療應變體系,降低結核發生率及愛滋病毒傳染力,強化檢疫監測與區域聯防。
  6. 確保食品產製銷網絡及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各環節之衛生、安全與品質,推動優質之新興產品諮詢輔導與審查制度。
  7. 營造身心健康支持環境,推動營養促進與肥胖防治、菸檳害防制工作,健全婦幼及生育保健服務環境,促進老人社會參與,強化慢性疾病之預防與管理,擴大B、C型肝炎篩檢服務,強化癌症預防及早期發現,推展多元心理健康促進。
  8. 為確保社會保險財務健全,精進健保及國保制度
    1. 落實分級醫療,提供民眾效率化及高品質醫療服務。
    2. 推動健保制度改革,健全健保財務及提升負擔公平,發展多元支付,精進健保給付效益及資源配置。
    3. 運用智慧雲端科技,發展創新健保服務、強化健保服務提供,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
    4. 整合健保及公衛資源,增進健保服務品質與效率;提升健保給付及支付效益。
    5. 持續改革精進國民年金制度,使納保與給付條件更趨公平合理,並確保國保基金財務健全
    6. 強化量能負擔,保障弱勢權益;落實收支連動,確保財務健全。
擬答
命中特區:詳見志聖講義3A p.56~57、p.63
  1. A 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旗艦店
    1. 場域:包括醫院/綜合醫院、小規模多機能/日照中心、護理之家/衛生所及偏鄉長照據點。
    2. 服務內容:整合橫向服務資源,提供套裝式服務,滿足多元服務對象的需求。提供日間照顧、居家服務、社區及居家復建、居家護理、臨時住宿、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營養餐食服務等至少5 項服務。優化初級預防功能,提供B 級與C 級督導與技術支援,結合區域醫療資源,轉銜在宅臨終安寧照顧。並透過交通車小區域巡迴接送與隨車照服員,協助服務對象使用各項照顧資源。
  2. B 級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長照專賣店
    1. 場域:包括日照中心/日間托老據點、衛生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診所/社區醫療群(醫師)。
    2. 服務內容:提供日間托老服務,亦提供預防或緩和失能服務、共餐服務、體適能、諮詢服務及輕度失能復健等至少2 項服務。
  3. A 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旗艦店
    1. 場域:包括居家護理所/居家服務提供單位、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農漁會/社區發展協會/村里辦公處/社會福利團體等、衛生所/樂智據點。
    2. 服務內容:提供短時數看顧衰弱或輕度失能者照顧服務或喘息服務(臨托服務)、共餐或送餐服務、社區預防保健、電話問安、體適能、自立支持服務等。
    目前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資源之分布存在城鄉差距,C級巷弄長照站尚待增加設置據點,且需要大量照顧服務員以應對支持體系,現況人力資源的投入仍不利於體系量能發展。從實務現況來看此體系運作,自照顧管理中心受理民眾申請長照服務後,由照顧管理專員訪視評估提出問題清單及進行失能等級及額度判定,A單位個管員接手擬定照顧服務計畫、連結B、C單位資源,提供照顧服務,而部分特約服務單位已漸發展為一條龍式的服務體系,優先派案予該單位所設置的B服務單位,無利於B、C單位公平性競爭,尤有甚者實為社區照顧品質提升之阻力。長照ABC各單位之功能及服務項目、服務對象、經費來源、主管機關、核銷方式雖不相同卻又息息相關,建置上多有資源重複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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