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行 / 社會人因準備行政類相關國家考試時,考科與研究所重疊性100%,所以按照規劃準備研究所以及國家考試,投資報酬率相當高,穩扎穩打的從研究所到國考循序漸進來做準備是快速考取的不二法門;公共行政在研究如何有效處理公務機關中人、財、事、物、時間、空間的系統性知識,所以進入公共行政所透過扎實的專業課程訓練,往往更能夠成為許多公務人員培訓的搖籃。因此考取研究所高學歷再加上考取高普考幸福公職,只要時間規劃得宜,相信可以順利達成自己想要的人生幸福大道。
類別 |
考試時間 |
報名時間 |
研究所 |
推甄生 |
10-11月份 |
9-10月份 |
一般生 |
2-3月份 |
11-12月份 |
外交特考 |
9月份 |
6月份 |
高普考試 |
7月份 |
3-4月份 |
地方特考 |
12月份 |
9月份 |
備註:研究所考試各校為獨立招生,詳細時間請以各校網站公告為主。 |
類別 |
應考資格 |
公行 / 政治 / 國關
研究所 |
1.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生),或於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2. 各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
外交特考 |
三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四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高普考
一般行政 |
三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
學系畢業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四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各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高普考
一般民政 |
三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
學系畢業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四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各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地方特考
一般行政 |
三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四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地方特考
一般民政 |
三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四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註1:
橘色表示與研究所考科雷同。
註2:「※」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公行 / 政治
研究所 |
◎1. 國文
◎2.
英文
註:以各校公佈為主 |
◎1. 行政學
◎2. 行政法
◎3. 政治學
◎4. 公共政策
註:以各校公佈為主 |
高考一般行政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1. 行政學
◎2. 行政法
3. 公共管理
4. 政治學
5. 公共政策
6.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普考一般行政 |
※1. 行政學概要
※2. 行政法概要
◎3. 公共管理概要
◎4. 政治學概要
|
高考一般民政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1. 行政學
◎2. 行政法
3. 地方政府與政治
4. 政治學
5. 公共政策
6.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普考一般民政 |
※1. 行政學概要
※2. 行政法概要
◎3. 地方自治概要
◎4. 政治學概要 |
註1:
橘色表示與研究所考科雷同。
註2:「※」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國關 / 外交
研究所 |
◎1. 國文
◎2.
英文
註:以各校公佈為主 |
◎1. 國際關係
◎2. 國際公法
◎3. 比較政治
◎4. 國際政治
◎5. 政治學
◎6. 中西外交史
註:以各校公佈為主 |
外交特考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1. 外國文
2. 外語個別口試
3. 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
4. 近代外交史
5. 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6. 國際公法與國際關係 |
外交特考三等-
國際新聞人員 |
◎1. 外國文
2. 外語個別口試
3. 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
4. 新聞學
5. 國際關係與國際組織
6. 大眾傳播或外文書報編譯實務 |
外交特考四等-
外交行政人員 |
1. 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概要
2. 國際現勢
◎3. 英文
4. 會計學概要
5. 行政學概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