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汙染物質:
本標準所稱之污染物質,係指食品於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中產生或污染者,或因環境之污染,非有意添加而存在於食品者,但不包括蟲體碎片、毛髮或其他外來異物。 - 三大類毒素,包括真菌毒素、海洋生物毒素及植物天然毒素。
- PSP:
麻痺性貝毒(Paralytic shellfish poisons, PSP),雙殼貝類(bivalve mollusk)之可食部位(以saxitoxin 當量計)限量標準為0.8 mg/kg
第一軌個案審查 | 第二軌規格標準審查 | |
業者須檢具製程品管及各種實驗或科學驗證,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食品審議小組委員審查評估其安全無虞以及科學佐證之功效性,獲得通過,始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所准許宣稱之保健功效範圍取決於個別產品所提出科學驗證之結果 | 針對科學上已相當確知具有保健功效的成分開放規格標準審查,衛生福利部評估開放規格標準品項及其建議攝取量之四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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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資料 |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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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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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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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公告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為魚油及紅麴兩項,凡獲得通過者,可宣稱之保健功效範圍均相同。如:魚油類產品可標示:「本產品可能有助於降低血中三酸甘油酯;其功效乃由學理得知,非由實驗確認」;紅麴類產品可標示:「本產品可能有助於降低血中總膽固醇;其功效由學理得知,非由實驗確認」。 |
繳交費用 | 審查費用250,000元整(初審80,000元整,複審170,000萬元整,不含領證費及檢驗費),通過審查的產品會給予健康食品標章(如下圖)及字號 | 審查費用80,000元整(不含領證費及檢驗費) |
審查時間 | 個案審查一般需耗時180個日曆天, | 規格標準審查型一般需耗時120個日曆天 |
許可字號 | 「衛部健食字號(衛部健食字第A00000號)」。 | 「衛部健食規字號(衛部健食規字第00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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