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1. 民法
◎2. 行政法
3. 刑法
4. 商事法
5.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6. 立法程序與技術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法制:最受倚重的法律專才
由於法制工作涉及到法律事務的推行和法規的草擬,因此法制人員能實際參與政策研議和政策形成,所以任務十分重要。也正因為法制人員的工作能大量累積法律實務經驗,若日後有意成為執業律師,也能因為具有豐富法律經驗而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
至於法制人員的分發單位大多是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制局、商業管理局、各縣市政府法制單位。綜上所述,法制類科是一個非常適合歷練和成長的類科!
一、我為何要選擇「法制」類科?
1. 曾修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相關科系的考生,報考法制最為合適。
2. 對於法律相關科目有濃厚興趣者。
3. 想從事法律實務、法規擬定等相關工作者。
二、考取「法制」的好處?
1. 法制類科的考試科目和法研所、司法特考的考試科目大致相同,因此報考法研所、司法特考的考生,又可以再報考法制類科,多一次應試機會。由於法制人員屬於公務人員,不喜歡司法人員工作型態的人,可考慮報考法制類科,因為法制 工作內容較為單純,上下班時間較固定,和一般公務人員作息相同,對於喜歡固定型態工作的人十分具有吸引力。
2. 由於法制人員能參與法規的擬定和政策的形成,是一個具有高視野、高成長的工作,從事法制工作能培養自身成為一個優秀的法律人才。
■ 考試日期:公務人員高普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7月舉行。
考試等級 |
高考三級 |
普通考試 |
應考資格 |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 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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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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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 |
- 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共同科目計2科,占總成績20%,專業科目計6科,占總成績80%,以共同科目平均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
- 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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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4科,6科成績平均計算。
- 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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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職等 |
敘委任第五職等
本俸五級者 |
敘薦任第六職等
本俸一級者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 |
薪資給予 |
俸額 24,440元 + 專業加給 18,910元,合計43,350元 |
俸額 25,435元 + 專業加給 20,790元,合計46,225元 |
俸額 18,445元 + 專業加給 17,830元,
合計36,2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