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特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大約於每年6月舉行。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102年警察特考 |
102.03.12 -03.21 |
102.06.15-06.17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等別 |
類組 |
應考資格 |
三等 |
行政警察人員 |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 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
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 |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日語) |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
消防警察人員 |
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 |
交通警察人員(電訊組)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
警察法制人員 |
行政管理人員 |
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 |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二等輪
機員以上考試及格者或持有二等輪機員二等管輪以上適任證書者,得應本考
試:
(1) 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
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交通技術、船舶駕駛、航海技術、海
巡技術等職系各考試科別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4) 隨業務移撥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之少校以上軍官,服役滿十年以上者。 |
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 |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組 |
專業科目 |
行政警察人員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行政法
5. 心理學
6. 公共政策(草案公告是統計學改為公共政策)
◎7. 行政學 |
外事警察人員
(選試英語)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國際公法
5. 國際關係
6. 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7. 英語口試 |
外事警察人員
(選試日語)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國際公法
5. 國際關係
6. 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7. 日語口試 |
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5. 心理學
6. 諮商與輔導
7. 社會科學研究法 |
消防警察人員 |
3.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含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
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
法及施行細則)
4. 建築防火
5. 工程數學
6. 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7.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草案公告是管理學) |
交通警察人員
(交通組) |
3. 交通工程
4. 工程數學
5. 運輸學
6. 運輸規劃學
7. 交通安全 |
交通警察人員
(電訊組) |
3. 通信與系統
4. 工程數學
5. 電子學
6. 電磁學
7. 計算機概論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資料庫應用
5. 資訊管理
6. 網路安全與資訊倫理
7.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
警察法制人員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行政法
5. 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6.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7. 智慧財產權法 |
行政管理人員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公共政策
5. 行政法
6. 人力資源管理
7. 安全管理 |
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 |
◎3. 海巡法規
(含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
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
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 輪機管理與安全
5. 輪機工程(含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
6. 船用電機與自動控制
7. 船舶主機(柴油機) |
水上警察人員
(交通組)
|
◎3. 海巡法規
(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
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
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5. 航海學
6. 航行安全與氣象
7. 船舶通訊與航海英文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試題、其餘採非測驗試題。 |
考試類科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錄取
人數 |
錄取
分數 |
錄取率 |
錄取
人數 |
錄取
分數 |
錄取率 |
錄取
人數 |
錄取
分數 |
錄取率 |
三
等 |
行政警察人員 |
無招考缺額
|
20 |
57.62 |
11.98% |
9 |
54.06 |
3.93% |
外事警察人員
(選試英語) |
10 |
60.50 |
24.39% |
8 |
61.88 |
10.67% |
外事警察人員
(選試日語) |
3 |
54.90 |
20.00% |
2 |
50.00 |
20.00% |
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 |
無招考缺額
|
2 |
53.92 |
4.65% |
消防警察人員 |
無招考缺額
|
無招考缺額 |
交通警察人員
(交通組) |
無招考缺額
|
無招考缺額
|
交通警察人員
(電訊組) |
無招考缺額
|
無招考缺額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
12 |
53.88 |
16.00% |
8 |
50.36 |
8.99% |
警察法制人員 |
12 |
59.94 |
13.19% |
3 |
56.90 |
2.27% |
行政管理人員 |
10 |
50.00 |
31.25% |
3 |
50.00 |
5.36% |
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 |
無招考缺額
|
無招考缺額
|
水上警察人員
(交通組)
|
無招考缺額
|
無招考缺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