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別 |
高考/地方特考(公務員任用資格) |
報名日期 |
高考:103.03.21(五) - 3.31(一)
地特:103.09.11(四) - 9.23(二) |
考試日期 |
高考:103.07.06(日) - 07.08(二)
地特:103.12.13(六) - 12.15(一) |
報名方式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考試科目 |
普通科目: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1. 行政法
2. 社會工作實務
3.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國考命題大綱 |
應考資格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註】:普通考試、地特四、五等及初等考,無招考名額。 |
公職社工師之工作性質,包括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尚有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以及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
大致分發至內政部、社會局(科)、各縣市社政、勞政等單位。
考取公職社工師,即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依考試成績接受分發,與社工師須再另行尋找工作機會是不同的。況且,公職社會工作師具公務人員身分,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