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試介紹
 
              - 工作內容
 
              - 執照/薪情
 
              - 職前訓練
 
              - 統計資料
 
              - 歷屆試題
 
 
            
              
                
                
                ■ 考試種類:專技普考 
                ■ 報名時間:102.11.26(二) - 12.05(四) 
■ 考試日期:103.03.15(六) - 03.16(日)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應考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 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4年,有證明文件者。  
      3. 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 職前訓練 | 
                    交通部觀光局委外辦理。採考訓分離制,考試及格人員可自行決定何時參訓,不必於及格當年參加。 | 
                     
                  
                    | 訓練時間 | 
                    導遊人員98節課、領隊人員56節課。每節課50分鐘為基準。  
                      連續三年沒有執業,需重行職前訓練,始得進行執業。 | 
                     
                  
                    應試科目  | 
                    1. 導遊實務(一) 
                      2. 導遊實務(二) 
                      3. 觀光資源概要 
                      4. 外語導遊選試 | 
                   
                  
                    | 考試題型 | 
                    均採選擇測驗題型 | 
                   
                  
                    成績計算  | 
                    ■ 考試總成績滿60分及格。 
                      ■ 各項成績計算取小數點後第5位數捨去法,總成績則取小數點後第3位數四捨五入法。  
                      1. 華語導遊人員總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2. 外語導遊人員筆試成績平均滿60分為錄取標準;總成績中筆試占75%,口試成績占25%。 
                      3. 筆試中有任1科成績為0分者不予錄取;或外語導遊人員外國語科目成績未滿50分、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 
                     
         
  
    |   | 
    導遊考試 | 
   
  
    | 導遊實務(一) | 
    1. 導覽解說:包含自然、人文解說,並包括解說知識與技巧、應注意配合事項。  
      2. 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包含旅遊安全與事故之預防與緊急事件之處理。  
      3. 觀光心理與行為:包含旅客需求及滿意度,消費者行為分析,並包括旅遊銷售技巧。  
      4. 航空票務:包含機票特性、限制、退票、行李規定等。  
      5. 急救常識:包含一般外傷、CPR、燒燙傷、國際傳染病預防。  
      6. 國際禮儀: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為內涵。 | 
   
  
    | 導遊實務(二) | 
    1. 觀光行政與法規: 
       (1) 發展觀光條例 
       (2) 旅行業管理規則 
       (3) 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4) 觀光行政與政策 
       (5) 護照及簽證 
       (6) 入境通關作業 
       (7) 外匯常識  
      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2)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3. 兩岸現況認識:包含兩岸現況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及法律相關互動時勢。  
      4.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僅華語導遊人員):包含施行細則。 | 
   
  
    | 觀光資源概要 | 
    1. 臺灣歷史 
      2. 臺灣地理 
      3. 觀光資源維護:包含人文與自然資源 | 
   
  
    | 外語導遊選試 | 
    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韓語、泰語、阿拉伯語、俄語、義大利語、越南語、印尼語、馬來語等,十三種考試任選一;包含閱讀文選及一般選擇題。 | 
   
 
               
              
                
                
                導遊服務對象是以來華國外旅客為主,領隊人員是以出國觀光客為主。有關接待來台觀光旅客團體旅遊等相關業務都是導遊工作範圍,包含觀光活動執行與安排、交通接駁安排、飯店住房登記、外幣兌換、自費旅遊、購物服務安排等。 
                 
                從事導遊的利多之處在於,對於愛交朋友的您,可開擴視野,對於愛學習的您,可說是一個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的好機會,對於喜愛展現個人魅力的人,不失是一個增加個人魅力的工作,又可以藉由工作免費旅行,也有優渥的收入,種種好處,不勝枚舉,值得把握。 
                 
                ■ 我為何要選擇「華語導遊人員」類科? 
                
                1. 考科簡單,只考三科,全部皆採選擇題。 
                2. 證照採60分及格制,錄取率超過30%,只要肯努力,取得證照簡直易如反掌。 
                3. 入門容易,不須經驗即可報考;兼職亦可,寒暑假打工的新選擇。
                 ■ 考取「華語導遊人員」的好處?
                1. 娛樂觀光事業興盛,商機無窮。 
                2. 帶團旅遊,吃住免費,還有薪水及小費可領取。 
                3. 可藉此培養領導能力及應變能力。
                
                 
                
                導遊人員係指執行接待或引導來本國觀光旅客旅遊業務而收取報酬之服務人員。
                 
                1. 接送旅客入離境。 
                2. 飲食住宿的照料。 
                3. 旅遊據點及我國國情民俗的介紹。 
                4. 意外事件的處理。 
                5. 其他合理合法職業上的服務。
                 
                1. 精通一種以上外國語文。 
                2. 熟諳台灣各觀光據點內涵,能詳為導覽。 
                3. 了解我國簡史、地方民俗及交通狀況。 
                4. 明瞭旅行業觀光旅客接待要領。 
                5. 端莊的儀容及熟諳國際禮儀。
                 
                導遊人員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在取得結訓證書後,須自已向旅行社應徵,當受旅行業僱用時(或受政府機關、團體為舉辦國際性活動而接待國際觀光旅客的臨時招請),要先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請領導遊人員執業證,才能執行導遊工作。 
                 
                導遊人員分為專任導遊及特約導遊 
                1. 專任導遊是指長期受僱於旅行業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任職的旅行社代為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2. 特約導遊是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而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導遊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服務對象  | 
      以來華國外旅客(Inbound)為主。 | 
     
    
      | 區分類別 | 
      ■ 專任導遊(Full Time Guide):長期受僱於旅行社,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  
        ■ 特約導遊(Part Time Guide):臨時受僱於旅行社,接待國外觀光客而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 | 
       
    
      | 作業流程 | 
      1. 旅行團抵達前的準備作業(Group Arrival) 
        2. 機場接團作業 
        3. 轉往飯店接送作業  
        4. 飯店住房登記作業 
        5. 市區觀光導遊作業 
        6. 晚餐、夜間觀光導遊作業 
        7. 辦理退房相關作業 
        8. 由飯店送往機場之作業 
        9. 機場辦理登機離境作業(Departur Formalities) 
        10. 團體結束後作業(Tore Repores After Services Cmpleted) 
        11. 團體服務簡報(Group Briefing) | 
       
    
      | 執照用途 | 
      ■ 華語導遊: 帶大陸觀光客旅遊台灣 
        ■ 英語導遊: 帶國外觀光客旅遊台灣 
        ■ 日語導遊: 帶日本觀光客旅遊台灣 
        ■ 其他導遊 | 
       
    
      | 薪資待遇 | 
      ■ 收入來源:  
         1. 帶團費用  
         2. 觀光客購買特約商店商品僱金 
         3. 其他費用 
  | 
       
    
      【範例】帶團費用的計算: 
100(每日小費)×40(人)×3(天)= 12000(帶一團的收入) 
12000×5團(平均月帶團數)= 約60000元以上(月收入) | 
     
     
               
              
                
                正式帶團前須先取得導遊 執業執照。 
                沒取得執業證照者可不要冒險無照帶團,因為無照執業者,以及僱用他們的公司都將被處以罰緩至少一萬元以上金額!而且可連續罰緩,情況嚴重者甚至會被永久吊銷執業執照及公司牌照。
  
   
                帶團之前要先取得執業證照,如何取得執業執照呢? 
                取得證照方法很簡單,只要參加每年由交通部觀光局舉辦的職前訓練,在結業考試通過後便可以得到一張『執業證』。
   ■ 職訓開班時間:
                交通部觀光局採全年常態性開班及分日、夜間班規劃訓練期別。實際開班情況將依當時報名人數多寡增加或減少;每期開班人數有限制。當期最少參加人數50人、最多不能超過150人。
   ■ 訓練方式:
                訓練課程除了專業知識外,尚有實務課程。 
                交通部觀光局考量訓練品質及學習效果,依據以往經驗及學員需求及建議等因素,採取室內及室外課程兼施方式辦理。
   ■ 職前訓練:
                1. 經考選部導遊人員考試及格取得及格證書者,得視個人執業需求,持及格證書申請參加當年度之訓練。 
                2. 導遊人員訓練時數:98節課(每節課50分鐘)。 
                3. 連續3年沒有執業,需重行職前訓練,始得進行執業。
   ■ 結訓測驗: 
                導遊結訓測驗分室內跟室外測驗兩種。 
                1. 室內測驗:預設10個題目,上台前10~20分鐘抽題目。一個人5~8分鐘。 
                2. 室外測驗:在四天的戶外教學中任選一個景點進行五分鐘的介紹。
   ■ 及格標準: 
                1. 職前訓練測驗成績以100分為滿分,70分為及格。 
                2. 測驗成績不及格者,應於15日內補行測驗一次;經補行測驗仍不及格者,不得結業。 
                3. 因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經核准延期測驗者,應於一年內申請測驗。
   ■ 收費規定: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9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第5項、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5項及規費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1. 導遊人員職前訓練費用新台幣5,000元整,(複訓者費用新台幣2,500元)。 
                2. 訓練結業通過綜合測驗,於上課現場另需繳納國庫證書規費新台幣500元,取得結業證書。 
                
              
                
                
                  
                    | 主要客源 | 
                    總人次 | 
                    中國 | 
                    日本 | 
                    東南亞 | 
                    港澳 | 
                    美國 | 
                   
                  
                    | 101年 | 
                    7,311,480 | 
                    2,586,428 | 
                    1,432,315 | 
                    1,132,592 | 
                    1,016,356 | 
                    411,416 | 
                   
                  
                    | 100年 | 
                    6,087,484 | 
                    1,784,185 | 
                    1,294,758 | 
                    1,071,975 | 
                    817,944 | 
                    412,617 | 
                   
                  
                    | 99年 | 
                    5,567,277 | 
                    1,630,735 | 
                    1,080,153 | 
                    911,174 | 
                    794,362 | 
                    395,729 | 
                   
                  
                    | 98年 | 
                    4,395,004 | 
                    972,123 | 
                    1,000,661 | 
                    689,027 | 
                    718,806 | 
                    369,258 | 
                   
                  
                    | 97年 | 
                    3,845,187 | 
                    329,204 | 
                    1,086,691 | 
                    725,751 | 
                    618,667 | 
                    387,197 | 
                   
                  
                    | 96年 | 
                    3,716,063 | 
                    - | 
                    1,166,380 | 
                    700,287 | 
                    491,437 | 
                    397,965 | 
                   
                  
                    | 95年 | 
                    3,519,827 | 
                    - | 
                    1,161,489 | 
                    643,338 | 
                    431,884 | 
                    394,802 | 
                   
                  
                    | 94年 | 
                    3,378,118 | 
                    - | 
                    1,124,334 | 
                    636,925 | 
                    432,718 | 
                    390,929 | 
                   
                  
                    | 93年 | 
                    2,950,342 | 
                    - | 
                    887,311 | 
                    568,269 | 
                    417,087 | 
                    382,822 | 
                   
                  
                    | 92年 | 
                    2,248,117 | 
                    - | 
                    657,053 | 
                    457,103 | 
                    323,178 | 
                    272,858 | 
                   
                 
                
                
                
                  
                    |   | 
                    觀光 | 
                    業務 | 
                    探親 | 
                    會議 | 
                    求學 | 
                   
                  
                    | 101年 | 
                    4,677,330  | 
                    893,767  | 
                    444,213  | 
                    62,988  | 
                    62,719  | 
                   
                  
                    | 100年 | 
                    3,633,856  | 
                    984,845  | 
                    500,131  | 
                    81,780  | 
                    62,829  | 
                   
                  
                    | 99年 | 
                    3,246,005  | 
                    937,777  | 
                    496,627  | 
                    88,097  | 
                    62,681  | 
                   
                  
                    | 98年 | 
                    2,298,334  | 
                    795,669  | 
                    413,942  | 
                    68,925  | 
                    54,701  | 
                   
                  
                    | 97年 | 
                    1,775,229  | 
                    881,431  | 
                    404,692  | 
                    59,226  | 
                    45,229  | 
                   
                  
                    | 96年 | 
                    1,648,507  | 
                    930,775  | 
                    395,760  | 
                    57,839  | 
                    41,901  | 
                   
                  
                    | 95年 | 
                    1,510,207  | 
                    949,836  | 
                    377,455  | 
                    52,634  | 
                    38,649  | 
                   
                  
                    | 94年 | 
                    1,381,637  | 
                    944,487  | 
                    379,252  | 
                    49,686  | 
                    38,717  | 
                   
                  
                    | 93年 | 
                    1,031,713  | 
                    920,377  | 
                    374,008  | 
                    43,616  | 
                    37,324  | 
                   
                  
                    | 92年 | 
                    695,277  | 
                    698,792  | 
                    280,022  | 
                    31,545  | 
                    48,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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