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可攻、退可守」的職場攻略:用不同的思考方式、學習方法,在職場上為自己創造加分的效果。或者,如果你是要選擇公職領域的工作,在往後的幾年中,社工類的相關考情、缺額漸漸浮現,這對於想要參加公職考試的你,又是一項大利多。尤其,對於擁有社工類証照的同學,在公職考中又佔有一些絕佳的優勢。
類別 |
考試時間 |
報名時間 |
研究所 |
推甄生 |
10-11月份 |
9-10月份 |
一般生 |
2-3月份 |
11-12月份 |
專技高考社工師 |
第一試:2月份 |
11月份 |
第二試:7月底 |
4月份 |
高普考試 |
7月份 |
3-4月份 |
地方特考 |
12月份 |
9月份 |
備註:研究所考試各校為獨立招生,詳細時間請以各校網站公告為主。 |
類別 |
應考資格 |
社會 / 社工 / 社福
研究所 |
1.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生)
,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
同等學力者。
2. 各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
專技高考社工師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
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 上述之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以下學科至少七科,
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其中須包括社會工作(福利)實習
或實地工作,有證明文件者。
社會工作(概論)或社會工作(福利)理論、人類行為(發展)與社會環境、社會個案
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或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或社會及行為研究法或社會調查與研究、社會福利概論或社會福利通論、社會
福利行政(與立法)或社會工作管理、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會工作(福利)實習
或實地工作、社會工作方法或臨床社會工作或醫療社會工作、高等社會工作或
高等社會個案工作或高等社會團體工作或高等社會社區工作或進階社會工作或
進階社會個案工作或進階社會團體工作或進階社會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督導、
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或社會服務機構(行政)管理或方案規劃與評估、社會政策
分析或比較社會政策、家庭政策或家庭(福利)服務或家庭社會工作、社會福利
(服務)或兒童福利(服務)或青少年福利(服務)或老人福利(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
(服務)或婦女福利(服務)。 |
公職社工師 |
高考三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相當學系畢業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地特三等 |
社會行政 |
高考三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相當學系畢業者。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地特三等 |
普考四等 |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各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地特四等 |
初等考試 |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 |
地特五等 |
註1:
橘色表示與研究所考科雷同。
註2:「※」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社會 / 社工
研究所 |
◎1. 國文
◎2. 英文
註:以各校公佈為主 |
◎1. 社會學
◎2. 社會研究法
◎3. 社會工作(含直接服務)
◎4. 社會統計
◎5. 社會政策與立法(含福利服務)
◎6. 社會學理論
註:以各校公佈為主 |
專技高考
社工師 |
◎1. 國文 (作文60%、測驗40%) |
◎1. 社會工作
◎2.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3.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4. 社會工作管理
◎5.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6.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高考 / 地特三等
公職社工師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1. 社會工作實務
2.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3. 行政法 |
高考 / 地特三等
社會行政 |
1. 社會工作
2.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3. 社會研究法
◎4. 行政法
5. 社會福利服務
6. 社會學 |
普考 / 地特四等
社會行政 |
◎1. 社會工作概要
◎2.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3. 社會研究法概要
※4. 行政法概要 |
初等 / 地特五等
社會行政 |
※1. 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 公民與英文
(公民70%、英文30%) |
※1. 社會工作大意
※2. 社政法規大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