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1. 經濟學  
                  ◎2. 會計學  
                   3. 貨幣銀行學  
                   4. 保險學  
                   5. 金融保險法規  
                   6. 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普通考試  | 
                ※1. 經濟學概要  
                  ◎2. 會計學概要  
                   3. 貨幣銀行學概要  
                   4. 保險學概要 |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金融保險:國家財政最重要的憑藉
            金融保險類科的工作內容橫跨金融、保險和證券期貨三大範疇,因此事務種類可說是非常多樣,舉凡辦理有關勞保、農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或者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周邊金融業務、外匯證券管理、金融檢查、貨幣公債獎券發行、利率調整、存放款、票據貼現、匯兌、外匯、有價證券買賣、信用保證及投資信託等。考取後,大多分發至中央銀行、中央信託局、財政部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等單位。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保險類科在職涯的能見度和發展性可說是非常的好。由於該類科的工作具有高度專業性,能培養出具有財經專長的優秀文官,而政府也相當倚重難以養成的財經人才,只要具備財經專業,將有機會參與財經政策的擬定,一展抱負。另外,許多優秀的財經官員也常是民間企業挖角的對象,年薪百萬甚至千萬亦所在多有。擁有高遠志向的人,絕對可以報考金融保險類科。
            
            
            一、我為何要選擇「金融保險」類科?
1. 曾修過會計學、經濟學、貨幣銀行學等,或是經濟、財金等科系背景的學生。  
2. 有志朝金融業發展,又嚮往穩定生活、無業績壓力的人。
二、考取「金融保險」的好處? 
1. 考取金融保險類科,一般來說起薪大約55,000~60,000元,整整比同職等公務人員高出10,000元左右。  
2. 另外,經歷過公部門的歷練之後,許多優秀的金融保險人才都轉戰業界,年薪上百萬、甚至上千萬者亦不乏其例,因此本類科的延展性非常的高,發展性也比其他公職類科來得好。
 
              
                  
                  ■ 考試日期:公務人員高普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7月舉行。
                  
 * 高考三級 104.07.12(日) - 07.14(二)
 * 普通考試 104.07.10(五) - 07.11(六)
■ 
報名日期:104.03.31(二) - 04.09(四)
                  
                  
                  
                  
                  
                  
                    考試等級  | 
                    高考三級  | 
                    普通考試  | 
                  
                  
                    應考資格  |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 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成績計算  | 
                    
                      - 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共同科目計2科,占總成績20%,專業科目計6科,占總成績80%,以共同科目平均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
 
                      - 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 
                    
                      - 共同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4科,6科成績平均計算。
 
                      - 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
 
                        | 
                  
                  
                    | 任用職等 | 
                    敘委任第五職等 
                      本俸五級者 | 
                    敘薦任第六職等 
                      本俸一級者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 | 
                  
                  
                    | 薪資給予 | 
                    俸額 24,440元 + 專業加給 18,910元,合計43,350元 | 
                    俸額 25,435元 + 專業加給 20,790元,合計46,225元 | 
                    俸額 18,445元 + 專業加給 17,830元, 
                      合計36,275元 |